(一)民办非企业单位领取或从互联网下载《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报告书》及其他有关材料。
(二)民办非企业单位于每年3月31日前向业务主管单位报送年检材料,经业务主管单位出具初审意见后,于5月31日前报送登记管理机关。
(三)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年检材料。
(四)登记管理机关作出年检结论,发布年检结论公告。
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的程序:
发布日期 :2023-05-06 17:43访问:2次发布IP:120.244.131.149编号:11872735
详细介绍 (一)民办非企业单位领取或从互联网下载《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报告书》及其他有关材料。 (二)民办非企业单位于每年3月31日前向业务主管单位报送年检材料,经业务主管单位出具初审意见后,于5月31日前报送登记管理机关。 (三)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年检材料。 (四)登记管理机关作出年检结论,发布年检结论公告。 相关分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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