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国服务热线: 15652297773

民办非企业单位接受年检时,应当提交下列材料:

发布日期 :2023-05-06 17:43发布IP:120.244.131.5编号:11872736
分 类
公司注册
单 价
电议
有效期至
长期有效
咨询电话
15652297773
手机
15652297773
Email
2844382224@qq.com
在线咨询
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
让卖家联系我
详细介绍

(一)已填具的《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报告书》;

11

(二)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》副本;


(三)财务会计报告;

8e4074a7f6357ba89243

(四)其他需要提交的有关材料。


已经取得执业许可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,应当提交执业许可证副本。


登记管理机关在年检期间,可以根据情况,要求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、其他补充说明材料及有关文件。登记管理机关可以要求有关人员说明情况,必要时进行实地检查。



相关分类
北京保信达通科技有限公司
  • 地址:
  • 电话:15652297773
  • 手机:15652297773
  • 联系人:王
  • 请卖家联系我
推荐产品
信息搜索